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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行业标准指导性意见将出台

  法制网记者王开广

  近日,2016腾讯大数据合作与合规峰会在深圳举行。

  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周玉梅在会上透露,中国广告协会正在联合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标准委等,推定出台关于广告行业标准的指导性意见。

  周玉梅指出,该意见将提出建立广告业的基础标准、技术标准,还有广告的服务标准、投放标准、播放标准、效果评价标准,以及广告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标准等。这些标准分不同层次,有的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,有的是非强制性标准,有些是国家级的标准,有些可能是行业标准,或者是团体标准。

  据周玉梅介绍,2015年我国广告业的市场已经接近6000亿规模,其中一半左右由互联网贡献。互联网广告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大数据带动的精准广告发展,大数据的采集、分析和应用,决定着广告行业的深刻变革。由此,最核心的问题是合规和用户的感受。

  中国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广告法》以及全国人大有关信息网络的其他法律,甚至包括《刑法》,都对个人信息保护做了规定,怎么样在法律规范的范畴内,把数据采集好、应用好,是一个大课题。周玉梅说,包括敏感信息与非敏感信息的界定,收集信息时的征询同意和告知用途等,就这些问题需要制定行业标准。

  记者注意到,目前,大数据在广告和金融方面的应用最为广泛和成熟。前者表现为大数据广告精准营销,后者落脚于大数据征信。涉及到用户信息采集的问题,中广协下属的互动广告分会去年发布了《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框架标准》,目前已经有包括腾讯在内的众多企业加入这个标准。

  参与前述定向广告标准起草的聚胜万合战略规划总监周崧弢介绍,这个行业框架标准包括标识使用规范、用户选择机制、个人信息保护申明、去身份化指引等,具体涉及到用户信息的脱敏处理方法、用户的授权使用方法等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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